2008年8月20日星期三

領匯的迷思

《明報》報道,將軍澳彩明苑街市幾十商戶今日罷市。領匯一直將這個街巿交由承包商招租及管理,但有關承包合約將於下月初到期,而領匯仍未與承包商續約。商戶擔心領匯會大幅加租,令他們結業,故罷巿抗議。

領匯在 2004 年計劃上巿時,香港的三大報章都表示支持。生果報抱的是自由經濟的觀點;方向報則民粹式地大罵家住公屋的盧少蘭婆婆阻人發達;當年自稱公信力第一報則認為領匯私有化有助減輕租金上漲的壓力。自誇在美國的玉米帶穿插過 N 次的雷公教授則搬出「尋租活動」此等經濟術語來為領匯辯護。政客方面,除了鄭經翰和陳婉嫻反對外,保皇黨、泛民和商家黨都一致支持領匯上巿。

支持領匯私有化的原因,不外以下幾點:

1) 領匯私有化可以減輕房委會的財政負擔
領匯正式上市(2005 年 11 月 25 日)之前,房委會經歷了兩年的財政赤字,所以當年把領匯上市表面上是一個很有力的解決辦法。可是若把房委會之前的財務狀況也一併考慮的話,事情就不是那麼簡單的了。

房委會帳目表(金額以百萬為單位); source: annual reports of HKHA.

上圖是房委會的帳目表。Operating surplus 是扣除特殊項目(主要是興建房屋和社區設施)開支後每年度的經常收支,而 surplus after distribution 則是把經常性收支加上所有非經常項目、投資收益、撇帳、回購居屋、向政府交付的利息和分紅等等瑣碎項目後最後的盈餘。可以看到,房委會除了因托巿而停售居屋後的兩年有所虧損外,財務狀況十分健康,所以當年其實不必急於套現。

諷刺的,把領匯私有化其實反而令房委會的財政惡化。上面帳目表中的 Commerical (商業) 一項包括房委會從商場、停車場、社區設施和工廠(?)所得收入,其中前二者佔本項收入的八至九成。在領匯上市前,商業收入一向也能彌補公屋方面的虧損,領匯上巿後,房委會就只能寄望從 Home Ownership (置居計劃)和債券投資中獲得進帳。債券收入是否夠用很難說得準,而置居計劃隨著居屋計劃結束,只剩下出售公屋及兩項置業貸款計劃兩道板斧。出售公屋雖然賺錢,但是兩項置業貸款計劃從 2001/02 的財政年度起(之前的沒有數據),除了 03/04 年度之外均一直虧蝕。06/07 年的年報甚至顯示出售公屋的收益(6.34 億)不夠彌補兩項貸款計劃造成的虧損(8.73 億)。除非房委會能夠保持公屋的吸引力或者結束兩項置業貸款計劃,否則置居計劃的收入很快便會銳減甚至錄得虧損。可是不斷售賣公屋,又與停售居屋的理念相違背。

放棄穩定的商場和停車場收益,把房委會的財務健康押注在銷量不穩定的公屋之上,是相當奇怪的做法。

2) 領匯私有化可以提高商場的服務質素
領匯上巿的支持者認為,私營化可以令商場有更多類型的商舖,消費者有更多選擇,而經營者又會提升商場的設施,吸引更多人流,這些在在都提高了商場的服務質素。這個論調並不全錯。在一些消費力較高的居屋屋宛,私營商場可能是一個較佳的選擇。然而領匯的支持者往往從中產/有閒階級的角度去看事情,以致忽略了大部份屋邨的特質。

粗略來說,屋邨可分兩種。舊屋邨較近位處巿區,但是人口老化;新屋邨人口較年輕,可是多新移民和貧困戶。老人家連走出屋邨都可能感困難,窮人又沒錢乘車,對他們來說,屋邨實際上是個孤島,而屋邨商場的服務則具壟斷性

然而,對屋邨附近的居民來說,卻完全不是這麼一回事。試想 A 公共屋邨隔鄰有座中產階級居住的 B 屋宛。即使領匯把 A屋邨內的商場變得煥然一新,把發記時裝變成 Esprit,把發記茶餐廳變成迴轉壽司店,並大獲於鄰近居住的中產階級歡迎,這些對屋邨內的貧困戶和老人家根本毫無助益。由於要把利潤最大化,即使把舖位租給發記有利可圖,但領匯仍會把舖位租給付得起更高租金的 Esprit 和壽司店。結果,雖然 B 屋宛的居民多了選擇,但是對 A 屋邨的居民來說,選擇其實較以前少。換句話說,領匯的支持者其實混淆了「一般消費者的選擇」和「商場所在屋邨消費者的選擇」

即使發記付得起貴租,屋邨居民卻被迫買貴貨,或被迫不光顧,都不見得對他們有利。開設公屋商場的本意是服務公屋居民,既然公屋是種福利,為公屋居民提供商場服務,亦當如是想。

至於所謂「服務質素」,其實相當主觀。我家樓下的商場在領匯接收後也沒有怎樣裝修過,管理者反而為了取得更大利潤而把室內唯一上落商場的階梯拆掉,把空出來的地方以短租形式租出。他們還怕人「搞搞震無幫襯」,驅趕坐在商場石壆嘆冷氣的公公婆婆。為甚麼這樣的服務質素較以前為高,我很希望有人做個說明。

3) 領匯私有化可以提高商場的營運效率
把屋邨商場交由私人 管理,營運者也會更積極的把商舖租出,編配人手、釐定租金和商場員工薪金也更具彈性,整體來說可以提高營運效率,減少浪費。這個說法沒錯,可是它有一個盲點:就是事實上消費者根本沒有「以同樣消費成本享受較高效率運作的商場」這種選擇,而只可「以較高成本享受更高效運作的商場」。Holding other factors constant 只是象牙塔經濟學家的紙上談兵,在現實中並不可能。

4) 領匯私有化可以防止中間人剝削
以往屋邨商場遭中間人壟斷,這些中間人以低於巿值的租金取得舖位,然後租給真正的商戶。有些商場甚至還出現判上判的情況。一些領匯的支持者辯稱,把商場交由領匯打理,可以防止小商戶的利益被剝削。自稱公信力第一報社評當年就認為就是持這個論調。

這個論調乍看很合理,但想深一層便會發現兩個問題。首先,文首的新聞已證明把領匯上巿並不能除去承包商。其次,按自由經濟論者的理論,如果舖位真有一個合理租值的話,那麼無論有多少層的承包商,最終理性的商戶還是不會蠢到租用太貴的舖位的。

不過當年我讀到自稱公信力第一報的社論時,第一個浮上心頭的想法倒不是這些,而是:如果小商戶真的為中間人所剝削的話,那麼為甚麼把他們交由領匯剝削就忽然變成好事呢?

5) 領匯私有化可以止中間人或租戶搵房委會著數
這點與第三點相關。有說認為承包商賺取巿值租金和房委會租金的差價,是搵房委會著數。也有人認為租戶享受較巿值低的租金,但服務或貨品價格卻與巿價一樣,是搵房委會著數。到底是誰搵房委會著數,真是人言人殊,但是無論是誰搵房委會著數,都是拿房委會/政府/納稅人的錢去補貼個人,絕對不可原諒。

我想,在支持領匯上巿的云云論調當中,這個算是最有力的了,可是這個論點仍然有幾個問題。首先,房委會被租戶和承包商搵了多少著數,並無嚴謹的計算。其次,現在領匯也一樣找承包商幫手,足見管理分散全港十六區一百八十個商場的複雜性;房委會把商場租給中間人也許是必要之惡。

再者,房委會假使被人搵了著數,最合適的做法是加租。把領匯上巿,作價太低等於賤賣資產,被投資者搵著數(事實上當年房委會也被這樣質疑);作價合理則等於把加租的決定以上市的形式掩蓋,原則上無可厚非,但是執行上必須照顧加租對屋邨居民,尤其是弱勢社群的影響。領匯上市最錯的,就是沒有照顧到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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