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日星期日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意見書

我實在太懶惰了,拖了多日(這幾天沉迷於閱讀森岡浩之的「星界」系列科幻/虛構歷史小說),於諮詢期完結前個多小時才急就章打了一份很無力的意見書,發電郵時已是二月一日的零時三分,真的沒用。

短短個多小時,連 proofreading 也來不及做,只能草草表達我最不滿的地方:第一輪諮詢根本不合格,原因是公眾對淫審制度整體情況毫無掌握,他們只能在資訊不足的情況下從自己對淫審制度的扭曲、偏頗印象出發來提出見解。

順帶一提,留言者 jo 告訴我有個「反查禁行動 | 一人一信大行動」網頁。當中的公開信有選項功能,參加者可按自己心意選擇合意的主張,這種做法比一式一樣的樣板信有彈性,值得一讚,也很值得其他人仿傚。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檢討意見書

蘇錦樑副局長: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下稱「條例」)檢討的第一輪諮詢,很遺憾地,完全無效。條例的精粹在於令審裁員可用一般合理的社會人士的道德禮教標準判斷物品是否淫褻或不雅,所謂「一般」、「合理」,就是中庸之道。無論是檢討現行條例抑或讓審裁員思考裁決,參與者均須瞭解社會各方的看法。然而觀乎第一輪諮詢,我們發現巿民對是次檢討的目的甚至條例本身均有嚴重誤解。

無效的諮詢
以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於本年一月廿一日所舉行的特別會議為例,席間多個團體及多名人士(如關啟文博士、廖文廣先生、康貴華醫生、關注青年兒童發展小組、香港扶青協會、中產新希望論壇、伉儷同行協進會、UFIRE、基層婦女互助協會、「陳太」等等)均表示反對廢除整條條例。蘇副局長近日收到許多意見書,應該很清楚主張廢除條例者,連「顯著的少數」亦談不上,只能算是零星意見。可是,除了上述特別會議中的言論,近日部份宗教或教育界人士,如基督教播道會恩福會的蘇穎智牧師、立法會梁美芬議員、新界校長會聯合資助小學校長會及教育評議會等,都高調反對廢除條例。

為甚麼此等高學歷人士竟會把討論的精力耗在一個完全缺乏社會支持的建議(即廢除條例)上,十分耐人尋味。無論如何,社會各方意見對這次檢討都非常重要,如果連部份教育和宗教領袖都誤置了檢討焦點,不能提供與條例真正有關的意見,副局長不應期望一般巿民瞭解條例或是次檢討的目的。由於近日環繞本條例及《家庭暴力條例》的討論已令社會有所分化,甚至令部份社會人士壁壘分明,互相攻訐,假若政府於第二輪諮詢中急就章地把條例徹底改頭換面,不止激化社會矛盾,甚至可能令批評的矛頭指向政府。

因此,本人懇請政府從第二輪諮詢起,大幅收窄討論範圍,只檢討法例定義及審裁機制。諮詢文件中有關評級制度(譬如把物品分為兩類、三類還是四類)、罰則、新媒體及教育等等議題,大可日後再議。現時不是更改整條條例的時機,政府宜放棄大刀闊斧的改變,只就條例作漸進式的改革。

以管窺豹的檢討
即使只檢討法例定義及審裁機制,巿民亦應互相瞭解,尋求妥協,而不是把一己的主張推廣為放諸四海皆準的真理,否則談不上中庸之道。可惜,政府對現行審裁活動的背景資料付之厥如,令巿民不能評估現行審裁機制的成效及對各方的影響,並可能因一些貽笑大方的案例(如大衛像、新人銅像及中大學生報事件)而對審裁處有偏頗印象。

例如澳洲的 Classification Board 在 06-07 年度一共檢查了 6223 件物品,紐西蘭的 Office of Film & Literature Classification 在 07-08 年度則檢查了2821 件物品,英國的 British Board of Film Classification 於 07 年則一共檢查了 15252 件物品,然而根據諮詢文件第二章的 2.4 部份所述,審裁處現時每年要處理七萬宗個案!我參加了條例檢討的第二次公開論壇,席間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處長鄭美施女士表示每年七萬多宗個案,只有約三百多宗是法庭轉介案件,其餘都是物主或其他人要求檢查所致。為甚麼有這麼多物件要送檢,送檢的物品是甚麼,這些資料都有助公眾瞭解現行審裁制度的運作情況。這些資料只有政府才能提供,可惜政府在第一輪諮詢中對這些資料一字不提,以致公眾只能以管窺豹,甚至空有熱情但討論得不着邊際。這也是第一輪諮詢無效的原因。

不管第二輪諮詢的範圍有多大,本人要求局方在第二輪諮詢中公開下列資料:
  • 近年審裁處的檢查數字分類統計,例如送檢物品中有多少是新聞報刊內容、多少是「娛樂」雜誌、多少是非雜誌書籍、多少是非商業出版物、純文字和文字加圖片的內容比例等等;
  • 第 II 類和第 III 類物品的分類原因(可簡單地分為與性描寫、暴力或其他原因)統計;
  • 法庭轉介個案中,各種出版物的數量和比例為何;
  • 因觸犯條例而判罰的個案中,案件種類、犯案次數跟刑罰的統計;
  • 近年各類暴力與風化案的統計數字,包括成年人及未成年者獲檢控數字、控罪嚴重性的統計、定罪率以及刑罰的統計等等。
行政評級與司法評級
鑒於現時局方未能令公眾在有充份背景資料下提出意見,我認為現時回應諮詢文件的內容仍言之尚早。然而,由於司法機構近日提出把行政評級與司法評級分家的建議,本人想指出一點,就是即使把行政評級與司法評級分家,讓陪審員擔任審裁員,甚至增加每次聆訊的審裁員人數,這些都不能令審裁處的裁決結果變得更一致。審裁處評級混亂的癥結,在於條例中不雅及淫褻的定義不清晰,若不解決這點,即使制度上審裁員不為任何利益團體把持亦無補於事。

[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二零零九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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