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4日星期六

名、稱

西方人若擔任某些職位,名字或有敬稱。香港也保留了一部份這類慣例,例如昨天裁決政府就教育學院風波的調查報告所提出的司法覆核得直的夏正民法官,英文的敬稱就是 The Honourable,「夏正民法官」就是 "The Hon. Mr Justice Hartmann"。以前肥彭做港督的時候,人們亦尊稱他為 The Right Honourable Mr Christopher Patten。"The Rt Hon." 當然比 "Hon." 勁 D,通常是領袖級的職位才配上這種稱號。

韓劇《大長今》之中,「長今」變「大長今」,就是皇帝叫其他人對長今使用的敬稱。不過這到底是編劇的創作,還是真有其事,我就不得而知了。中文有沒有敬稱的慣例,我不清楚。印象中,古代中國那些水蛇春咁長的稱號似都是封號而非敬稱。即使是現在的立法會議員,雖然英文依然用 "The Hon." 來稱呼,但使用中文的時候,除了出於譏諷,我很少聽到有人真的稱某議員為「尊貴的×××議員」,事實上連政府的排名名單都沒有採取這種稱號。

中文不用敬稱也有好處。Honour 雖然榮譽尤關,但是將 "The Hon." 譯成「尊貴的」好像太過俗氣,而且社會愈趨民主化,稱某人為「尊貴的」好像很奇怪。我覺得將 "The Hon." 譯成「可敬的」較佳。"The Rt Hon." 應譯做乜東東就有點抓爆頭。「正直又尊貴的」好像太肉麻。「正直又可敬的」?正直本來就可敬,把兩者放在一起講,好像在說反話,譏諷某人好心做壞事。就算有好的繙譯,稱號變得太長也令人困擾。

 (後記:"The Right Honourable" 的 Right 原來並非指「正直」,而是「非常」的意思。比「非常尊貴」的公職人員更尊貴的,還有 「最尊貴」的 "The Most Honourable",一般只用來稱呼有較高級爵位者。)

要向某人表示尊重其職份,其實用職稱就可以了。香港人習慣稱醫者為「×醫生」,就是出於庶民尊敬醫者的心理。港人也使用「×議員」這種稱呼,雖然是表達某人為議員的意思多於表達敬意,但是多多少少還算有點尊重。反而學生對大學老師最無禮,竟稱呼他們為「阿 Sir」,香港的草根文化將 "Sir" 變成「阿 Sir」,本來不失敬意,但是大學老師本有其特定稱謂(Prof. 某某或 Dr 某某),近年改稱「阿 Sir」,其實是大學中學化的惡果。

說起來,稱中學老師為「阿 Sir」,甚至將老師的姓冠在 Sir 一字之前(如朱 Sir、黃 Sir、陳 sir),真是香港的獨特發明。英語國家的學生也會稱呼老師做 Sir,但是這是一般的敬稱而非老師專用,叫老師做 Sir 的時候,更不會加上老師的姓(例如 Sir Patten),原因是 Sir 字與姓名連用的時候,指的是爵位,而且 Sir 一字只會與名字或姓名但非姓氏連用(即是可以說 Sir Christopher Patten 或 Sir Christopher,但不能說 Sir Patten)。要用老師的姓來稱呼的話,叫 Mr 某某就可以了。香港人叫男老師做「阿 Sir」,叫女老師做「搣時」(Miss),更加是歧視,原因是對應 Sir 的是 Madam,不是 Miss。有趣的是港人稱呼警察的時候,反而沒有犯這個毛病。

除了稱號混亂,港人中文名字的英譯也相當不統一。如果某人在香港出世,姓名為「李老闆」,若其家長無特別指明,他身份證上的名字應該是 Lee Lo Ban 吧,可是若李老闆後來做不了老闆,反而做了學者,佢就要頭痕點樣拼佢個名啦。一般華人為了遷就英語學報,都會將姓名次序掉轉,所以中式的姓前名後拼法與西式的相反,不是大問題,有問題的是反而是名字的拼法。香港人相當自由放任,有些按身份證拼法 (Lo Ban Lee),有些按大陸做法 (Loban Lee),有些用 hyphen,但名字中的第二個中文字的首字母用小寫 (Lo-ban Lee),有些用大寫 (Lo-Ban Lee)。第一種辦法會令某些學報以為 Ban 是 middle name,因而略去 Ban 一字,令「李老闆」變「李老」;第二種辦法將本來已似怪物的兩個英文字串連在一起,更似怪物;第三種做法令名字中的「老」及「闆」有主次之分,這一般來說並不正確。個人而言,我最喜歡第四種拼法。

5 則留言:

匿名 說...

我行走江湖係用 Lo-ban Li 的寫法。據說這是美藉華人常用的寫法。而且 PubMed 之類亦會正確的將你的名稱 Index 為 Li L.B. 。而不是 Li L 。

方潤 說...

1. 中文也有敬稱的,例如「陛下」、「殿下」、「閣下」就是。只是叫時通常不連姓名而已。

2. 唔奇,我試過寫信畀新加坡政府部門,署名「FONG Fu Yun」姓名已是大楷,但回信時仍變成 Mr. Yun……

The suffocated 說...

Chainsaw, 那就證明 PubMed 尊重別人的名字拼法了。有學報真的將中文名的第二個字當 middle name 而略去的實例,例如你用 Google 的 Scholar 搜尋 Hau Lee logistics,會看到物流界的大粒佬學人李效良教授 (Hau Leung Lee, 美藉華人,在 Stanford 任教) 變成 Hau Lee。即使學報尊重作者的拼法,若幾個 co-authors 用不同拼法,也會很彆扭。

方潤,你說得對呀,我一時想不起你說的例子,不過我其實並不懂得「陛下」跟「殿下」有何分別。至於 Mr Fong 變做 Mr Yun,令我想起周潤發說他有次被人當成 Mr Fat,不過你的例子有點奇怪,星加坡不是有華人的嗎?抑或他們一律採取西式拼法?

方潤 說...

陛下專指皇帝,殿下包括很多王公貴族、格格郡主之類。

其實新加坡好奇怪,因為印o係身份證上面既,仍然係按照各族習慣模式。如果我有張獅城身份證的話上面應該係寫 Fong Fu Yun。
(儘管推左漢語拼音咁多年,可能都變成 Fang Fu Ren...所以抵死到,我有個親戚姓陳,因為閩南話拼成Ting,所以o係報紙竟然變了姓「丁」。)

但日常生活報紙之類就會跟西式。
可能我要寫 Fu Yun, FONG 佢地先睇得明掛。

Teddy Kwok 說...

for the names, as in Canada, we use Lee, Lo-Ban to minimize the misunderstanding...or we just put Lo-Ban as a middle name, and then have a Peter, Paul, David, Susan, Alex as first...